9月14日,省醫療保障局聯合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印發《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的通知》,并于印發當日施行。
據了解,2021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314元征收。
9月15日,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,為認真做好我省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,確保應保盡保,基金應收盡收,防止“因病致貧、因病返貧”,省醫療保障局、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要求各市州醫保、稅務部門加強經辦聯系協作,有序銜接征管職責劃轉,不斷完善工作措施,暢通參保繳費渠道,提高效率和服務水平,便民高效抓好征收工作,確保群眾及時參保繳費;強化醫保政策宣傳,不斷創新宣傳方式,拓展宣傳渠道,做好政策解讀,合理引導預期,及時回應群眾關切,使群眾理解和掌握醫保政策,充分調動群眾參保繳費積極性。(李雪萌)